殷律师拨云见日,成功为被告免除债务

作者:殷晋予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6 19:14:54 点击数:
导读:写这个案子之前,朋友说我:“怎么不捡那些标的(案件金额)大的案子写,写这么芝麻绿豆的小案子干嘛?”我回答他:“案子虽小,却有心得;相反,有的案子虽‘大’却无非是金额大一些,除去法条、证据,并无甚可记之处…

写这个案子之前,朋友说我:“怎么不捡那些标的(案件金额)大的案子写,写这么芝麻绿豆的小案子干嘛?”我回答他:“案子虽小,却有心得;相反,有的案子虽‘大’却无非是金额大一些,除去法条、证据,并无甚可记之处”。

律师代理当事人的案子,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放弃律师的良知。

平时代理案件,不用刻意选择案由的,譬如:老百姓之间借钱不还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夫妻离婚就是离婚纠纷、工程欠款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抑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等等……,就案由而言通常没有律师自由发挥的余地。但在不久前,殷律师做一个民事被告的代理人,却为被告完全摆脱了民事责任,正是从案由选择上面获得了突破,进而成功免除了不应该由被告承担的债务。

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老太太称:“你是殷律师吗?……是p某介绍让我找你的,她说你……(表扬的话就省略了哈),有人把我告了,可是我很冤枉的呀……”。在我的引导下,她终于把事情说清楚了。原来她有个不屑儿子,欠下一屁股外债,自身没有偿还能力,竟然串通职业放贷人,先哄着老母亲用她的名字给儿子办了一张储蓄卡,又哄着母亲拿着借款合同“阅读”,然后儿子握着她的手在借款人名下签了字,职业放贷人还把这个过程拍了系列照片……。几个月之后,职业放贷人就这衢州柯城法院把老太太和她儿子、儿媳告上法庭了,她儿子两口没有还款能力,其实就是逼迫老太太拿自己的养老钱替儿子还债。

我听了之后,怒火中烧。待到冷静下来想:老太太是被告,如果按照通常的答辩、反驳,我们的观点、理由就淹没在一个“借款案件的事实”中去了,即便是反诉也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由之下的反诉,怎么能突出“捉刀代笔,主体不符,合同无效”这个辩点呢?于是我想到了“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这个案由,我们以这个案由另案起诉,案件争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就不再是“借款事实”了,而是“合同主体(谁签的?谁借的?)、合同效力”来进行了。

我们另案起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效果果然好,职业放贷人和老太太的儿子开始慌乱起来。这时法官提出一个问题:“就算我判‘合同无效’,但毕竟钱是打到老太太卡上的呀,钱她还是要还的”。我说;“那就请法庭给我开调查令,我去查借款的去向”。这里有个两难问题是——从纯法律层面,老太太儿子可能构成诈骗罪的,但老太太是不可能把自己儿子送去坐牢的,这让我投鼠忌器。好在法槌无情人有情,审理该案的吴法官是个古道热肠之人,她了解了事情原委,便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原告和老太太儿子的思想工作,终于给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儿媳承担还款责任,被告老太太不承担还款责任,原告对该方案给予同意。

案子圆满解决了,老太太喜不自胜,央人给法院写了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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