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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晋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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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你好 已回复2010/4/5 20:19:18
请问下律师,银行员工操作失误,给银行造成20000块的损失,是不是需要付全额赔偿的责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客户来汇钱,员工失误多打了个零,发现出错后找领导解决,当时汇款人还在窗口,领导来了以后没马上帮我解决还进去上厕所,出来后汇款人就走了,等开始冲正的时候,钱已被收款方取走。现在汇款和收款的人都找不到,单位要求员工赔偿全部,领导自己赔偿了2000,余下的由员工一人赔偿,并写了赔偿协议,欠条!现已辞职,领导天天打电话催帐!我是否应按协议全赔!还是只赔偿一部份
律师回复
你好!
    这要看你们的规章制度和当时的具体事实情况。但我认为你也有处置不当的地方:当时你完全可以叫报案先控制汇款人的。从法律上讲:收款人构成不当得利,拒不交还应构成侵占罪的。你可以向收款人追偿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5 22: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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