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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晋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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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婚前咨询 已回复2010/6/30 14:53:50
殷律师你好
  请问:我男朋友和前女朋友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同事生有一子,今年7岁。孩子户籍未定,现在我跟我男朋友准备结婚,孩子问题成了我们两个最大的障碍。孩子一直跟着外婆生活,她妈妈自己在外地生活。孩子有外婆和小姨看管。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孩子会对我们以后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我应该如何做才可以避免正常家庭的合法权利。也就说说,在结婚前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把这个孩子当作外人对待。当然,我们跟我老公每年都会给这个孩子一定的抚养费。跟他妈妈协商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女方限制了孩子去奶奶家的权利,提出要父亲支付给小姨工资带孩子。麻烦殷律师帮助!敬候佳音 
律师回复
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你无权排除男方所生子女的继承权——无论其是否婚生。但男方可与孩子生母协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以实物(如房产)折抵抚养费,但此种情况不排除孩子自己在抚养费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时候向生父或生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6/30 2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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