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反而让老赖免掉了所有债务

作者:殷晋予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2 23:38:50 点击数:
导读: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却发现:不仅达不到追回欠款的目的,反而是债务人邵阳市荣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来金蝉脱壳,把该公司欠所有债权人的几百万债务都一笔勾销。

没想到哈——我一个20多年的老律师又收到了一个教训。我一个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钱而终本了。我按照民诉法、破产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代理我的当事人去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法院案号:(2023)湘05破申9号。进入破产程序后我却发现:不仅达不到追回欠款的目的,反而是债务人邵阳市荣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来金蝉脱壳,把该公司欠所有债权人的几百万债务都一笔勾销。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家公司名义法人是康志,实际控制人是康斌。实际控制人注册了几家同类公司,各公司之间业务混同、财产混同、管理层混同、这几家公司的会计和业务人员是同一套人马,可能某一笔业务是这公司做的,合同是盖的那公司的章,收款是实际控制人的另一家公司了,这个荣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也不到位,名义法人和实控人根本不配合破产管理人、不上交财务资料、不配合清查资产。

根据以上情况,我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的规定,向破产管理人(湖南九天阳律师事务所)和合议庭提出:通过诉讼手段追加荣祥公司的股东为清偿主体和将几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等建议。但管理人和合议庭既没有追加股东为清算主体,也没有将关联公司一并纳入破产范围;反而是破产管理人律师将我从债权人微信群删除了,以免其他债权人也跟着较真。我向法庭要求纠正破产管理人的错误做法,无果。

这样下去的结果肯定是:破产管理人打报告宣布“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会议通过,邵阳中院宣布“终结破产程序”,你的债权就此画上句号了。实际控制人已经不欠你钱了,他可以无债一身轻用其它公司继续经营了。

结论:在有可能存在地方保护、司法环境不明的地区,债权人(原告、执行申请人)谨慎启动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程序,以免债务人反过来利用破产程序金蝉脱壳无债一身轻,债权人反而在自己启动的破产程序中帮债务人“合法”免除了所有债务,人家可以用自己另外的公司继续做生意“轻装前进”。

在此,我对我的当事人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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