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律师】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当事人可直接起诉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杭州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18/2/8 10:56:07 点击数:
导读:杭州刑事律师导读: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拒执罪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启动追究老赖刑责…

导读: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拒执罪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启动追究老赖刑责的司法程序。杭州刑事律师

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拒执罪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申请执行人有如下八项证据的一项或者几项,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杭州刑事律师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杭州刑事律师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杭州刑事律师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杭州刑事律师

比如:公安机关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就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证据。

以往对于拒执犯罪,要追究刑责,必须要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起公诉,才能进入法院审理,整个程序复杂漫长。而且,很多时候,很多案件未必能达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所要求的立案条件。杭州刑事律师

该项自诉举措,其实是给申请执行人多提供了一个挽回损失的途径。未来,如果失信人死赖着不还,只要符合“拒执罪”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追究失信人的刑责。

今后,老赖的日子将越来越难过;债权人的维权会越来越顺畅。杭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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